解读:《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2013年以来,通过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我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改善趋势,但面临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特别是臭氧和二氧化氮污染程度在近2年呈现明显加重趋势。2019年,我市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达到18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1.2%,臭氧超标天数同比增加35天;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3%,超标天数同比增加8天,2项气态污染物已成为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污染因子。另外,2019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为近6年最低,PM10平均浓度6年以来首次不降反升,颗粒物污染持续改善也出现明显瓶颈。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面临巨大的压力。
2020年是“十三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我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赴我市考察疫情防控工作期间重要讲话以及国家、省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精神,落实“六稳六保”要求,按照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原则不改、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要求,在多轮次征求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意见,并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正式出台。
二、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2020年我市将继续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改善,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特别是空气质量的需要。
2020年的空气质量目标为:空气质量优良率考核目标73.1%(激励目标75.4%),PM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激励目标4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减少25%、25%。
三、优化产业结构主要举措
我市重化产业大气污染排放较大,火电、钢铁、焦化、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占全市工业排放近80%。2020年,我市重点通过“控增量、去存量”,倒逼产业转型,促进提档升级。优化产业结构主要任务包括: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新增排放量2倍削减量替代,主导上风向区域实行3倍削减量替代,严把环境准入关,没有环境容量的区域不得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和压减过剩产能;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实施园区循环化和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
四、调整能源结构主要任务
煤炭燃用是我市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主要来源,在各项大气污染物的来源中占比约为20%。2020年,我市重点以“减总量、控质量、防散烧”促进煤炭污染减排。调整能源结构主要任务包括:全年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2400万吨(原煤)以内;加快清洁能源供应,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6%;持续巩固散煤整治成果;开展石油焦燃用设施整治;加强煤炭质量监督管理,对煤炭质量超标的依法进行查处。
五、调整运输结构主要工作
我市公路运输占货物运输比例达到60%以上;全市柴油货车近3成为国Ⅲ标准,公交车中柴油车占比也近3成,结构性问题是我市交通污染的重要问题。调整运输结构主要任务包括:大力发展铁路、水路货运,努力提升铁路、水路货运量;推进大宗物料清洁运输,钢铁行业清洁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汽车运输部分逐步采用国Ⅴ排放标准及以上的汽车或新能源汽车;研究制订三环线及以内区域国Ⅲ柴油货车禁限行政策,四环线全面建成通车后,三环线及其以内区域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Ⅲ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已按要求加装排气污染控制装置,且排气污染控制装置正常使用的本市柴油货运车辆除外);严格车辆准入管理,实行国Ⅵ排放标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更新替代新能源公交车816辆、新能源或者国Ⅵ排放标准环卫车200辆;引导鼓励绿色出行。
六、深化工业废气治理任务
工业生产是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之一,其在PM2.5来源中占比达到30%。工业废气治理主要任务包括: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促进钢铁企业全流程排放削减;有序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烟气脱硝提标改造,重点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在现行达标排放基础上再加装烟气脱硝装置,进一步削减氮氧化物排放;开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施燃气
燃烧器定制低氮燃烧改造,主要改造对象为1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气
燃烧器定制;开展燃用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超低排放改造试点;推进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开展秋冬季工业大气污染专项执法。
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任务
VOCs是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之一。VOCs污染减排主要任务包括:建立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管理清单;加强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组织相关行业企业开展VOCs达标治理改造;推进重点行业VOCs监测监控;推进实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设施在线监控和监督性抽测工作;完成重点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改造。
八、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任务
市机动车排放近年年增长量达到1200吨左右,对全市空气质量影响明显,船舶通行量较大,这些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移动源排气污染治理主要任务包括:完成国Ⅲ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任务,推进国Ⅲ重型柴油车治理,针对提前淘汰和尾气治理工作,我市已经出台了《武汉市国Ⅲ柴油车提前淘汰补助实施方案》和《武汉市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治理奖补工作方案》;持续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路检抽检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抽测执法,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形成机动车路检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将持续对上路行驶柴油货车开展尾气排放抽检工作;加快港口岸电设施建设,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开展车用、船用油品质量专项检查;强化重点区域交通污染防控措施。
九、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面源的污染类型广泛,主要包括扬尘、露天焚烧、露天烧烤、露天喷涂等污染问题,重点是要提升大气面源污染精细化管理水平。大气面源污染防治主要任务包括:严格建设工地、拆除工地、储备用地等工地扬尘控制,推行工地“阳光施工”和渣土“阳光运输”,尽可能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污染;实施重点扬尘源扬尘在线监控;强化道路扬尘管控,大力推广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洗和吸扫相结合的压尘作业机制;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加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监管和综合利用;加强露天喷涂、餐饮油烟、露天烧烤等面源管控和禁鞭管理。
十、空气污染应对机制
建立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应对机制,提升污染应对水平。主要机制包括: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编制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制作操作方案公示牌,安装在厂区入口等显要位置,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及时落实应急响应措施;7月至9月期间,除应急维修和重大项目外,原则上停止城市家具、桥梁、道路栏杆、房屋立面等维修维护的涂料涂刷喷涂作业,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缓解夏秋季臭氧污染;当空气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视情实施大气污染临时管控机制,减轻大气污染程度。
点击查看:关于印发武汉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www.chinaburn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3/13/143620c8qq6rk3q4s0cku4.gif内容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