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
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见2楼)
各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环资〔2019〕57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环资〔2019〕58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环资〔2019〕59号)要求,结合中央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相应追加你市、县(市)2020年相关支出预算指标(具体项目、金额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环资〔2018〕578号),结合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746号)要求,本次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电厂煤堆场封闭改造、燃煤
燃烧器定制淘汰、燃气
燃烧器定制低氮改造和监控能力建设。电厂煤堆场封闭改造项目、重点工业园区和乡镇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已列入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按照项目法下达。燃煤
燃烧器定制淘汰按照1万元/蒸吨补助,燃气
燃烧器定制低氮改造按照2万元/蒸吨补助,重要物流通道空气监测站按照60万元/个补助。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环资〔2019〕10号),结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19〕746号)要求,水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项目在中央环保投资项目储备库中按照项目成熟度择优选择,采取项目法下达。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环资〔2019〕11号)精神,结合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设区市土壤污染详查、重点县(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四、提前下达的中央资金待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拨付使用。请按照资金和项目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五、获得污染防治中央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得申请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中央补助专项,中央专项资金不得重复补助同一个项目。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12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点击查看:
关于印发义乌市燃气
燃烧器定制低氮燃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燃气
燃烧器定制低氮改造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www.chinaburner.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003/13/143620c8qq6rk3q4s0cku4.gif
内容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Sunshine!
发表于 2020-4-24 09:06:43
2020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
内容来源:浙江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