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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2021-12-04 12:12:00

濮阳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本帖最后由 Sunshine! 于 2019-10-25 11:00 编辑

濮阳确定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为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10月13日,濮阳市下发《濮阳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和任务。
《方案》确定了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完成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10月1日—2020年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即达到89微克/立方米以下),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4天(即不高于32天)。2019年第四季度、2020年第一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9年10月1日—12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5微克/立方米以下;2020年1月1日—3月31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98微克/立方米以下。
为确保完成以上目标,濮阳市下一步将主要抓好以下六大任务。
全面实施“三散”治理。推进“双替代”供暖,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26.6万户“双替代”改造任务,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推进“散煤”治理,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全市范围内实现燃煤清零。推进“散尘”治理,狠抓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强化城市散尘防治,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整治,推进农业生产散尘防治,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实施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推进“散乱污”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
加快推进三大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开展化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实施绿色环保调度,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供热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业燃煤设施拆改。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老旧车淘汰,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持续深化工业企业治理。完成工业企业治理任务,加快铸造行业污染治理、工业窑炉深度治理、燃烧器定制提标改造和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实施停产治理。
大力做好高排放移动源污染控制。强化在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推进在用车新国标实施,加强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加快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体系建设,推进高排放柴油车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柴油车集中整治。加强在用车达标排放监管,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加强入户监督抽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治理,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录入,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力度。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季节性生产调控。坚持“一厂一策”,10月底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要制订“一厂一策”方案,明确不同预警条件下停产的生产线、工艺环节和各类减排措施等指标。
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增强环境监测能力,加快智慧环保建设,加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覆盖力度,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加快机动车“天地人”监控系统建设。增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强化用电监管,10月底前完成所有涉气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系统现场端安装和联网。通过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配齐执法装备,不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实施“三散”治理 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我市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解读之一“三散”指“散乱污”企业、散煤、散尘等三大污染源。“三散”污染是目前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日前,我市下发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实施“三散”治理。
具体来说,需要抓好以下几项任务:
推进“双替代”供暖。完成“双替代”改造任务。按照“整乡整村推进”要求,2019年采暖季前完成26.6万户“双替代”改造任务,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加快“确村确户”工作。结合电力、天然气供应情况,对居民供暖明确到村庄(社区)和居民户,并建立“双替代”供暖“确村确户”大数据台账。科学实施“双替代”供暖。因地制宜发展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器、空调等分散式电能供暖,推广水源、空气源热泵技术及“空气源热泵 蓄热式电燃烧器定制”模式。
推进“散煤”治理。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全市范围内实现燃煤清零。以乡镇为单元,集中力量推进燃煤治理,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燃煤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环节监管力度,严禁使用燃煤。11月15日前,实现全域燃气或电灶具做饭,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生物质燃料(秸秆或木柴)。
推进散尘治理。狠抓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建筑工地“八个百分百”)、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等制度,及时更新施工工地管理清单,对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要求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一律停工处罚,并采取措施予以惩戒。强化城市散尘防治。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源头管控,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清运行为。加大渣土车监管力度,凡发现违规运输渣土车一律扣押。推进城市绿化硬化,对城区裸露土地实施植绿、硬化、铺装等防尘措施。深化城市清洁行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全面参与,每周五开展城市道路大清扫、市容环境大清理、单位庭院大扫除,对未落实城市清洁行动的机关单位,采取公开约谈、扣罚文明奖、取消文明单位称号等处罚措施。实施国、省干线公路扬尘整治,公路路域两侧用地范围内要做到“路面净、路肩净、边坡净、隔离带净、绿化带绿”,确保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国、省干线公路两侧50米范围内要达到“无垃圾、无杂物、无积尘、硬化绿化”。推进农机作业扬尘治理,加强“三秋”农机作业指导,对加装防尘装置的给予补助。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10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餐饮经营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并联网;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率在80%以上。开展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使用情况执法检查行动,凡安装不到位、不正常使用或排放不达标的,一律停业整改。实施烟花爆竹污染专项整治,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在90%以上。
推进“散乱污”治理。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市、县、乡三级联动,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准入、产业布局规划,装备技术水平落后、达标无望的企业,实施“两断三清”;对列入整合搬迁类的企业,限期搬迁入园并升级改造;对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手续不完善的企业,帮助其完善相关手续,实现依法合规生产。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执法检查,确保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油品质量监管,实现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全面普及,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
在过去几十年里,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能源结构,造成了今天的大气环境问题。实践证明,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防治大气污染的一个重要控源性手段;加强散煤和机动车治理,淘汰落后的生产消费方式,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目前下发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要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加快“红黄蓝绿”标识管理。依据首批154家化工企业“红黄蓝绿”标识结果,对“红牌”企业立即关停取缔,对“黄牌”企业限时搬迁入园,对“蓝牌”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对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所辖化工园区开展专项治理,凡发现秋冬季期间违规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顶格处罚。二是开展化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10月底前,制订化工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发展规模及结构,淘汰退出一批,优化整合一批,标杆建设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三是实施绿色环保调度。按照河南省有关要求,10月底前完成复核、公示,督促申报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生产调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四是加强排污许可管理。11月2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清理整顿,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年底前完成人造板、家具、酿酒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大依证监管和执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违规排污行为。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坚持“一厂一策”,引导鼓励高煤耗企业采取清洁能源替代。增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加快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年底前天然气资源供应能力力争达到11亿立方米。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生活和冬季取暖燃煤替代,采暖季期间要重点保障民生用气。加强电网建设,全市完成电网投资5.12亿元,完成750个以上行政村的电网改造。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年底前新增风电装机能力3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加快供热管网、热交换站等供热基础设施建设,10月底前,市城区集中供暖普及率在95%以上。积极稳妥推进清洁取暖,加快地热供暖和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供暖季前,实现地热能替代7万平方米;年底前,市城区清洁取暖率在90%以上,县城区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在80%以上。完成工业燃煤设施拆改,10月底前完成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燃烧器定制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未按时完成的企业全部停产整顿。对承担民生任务且暂不具备替代条件的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燃烧器定制,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加快老旧车淘汰,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老旧燃气车,10月底前建立淘汰任务清单,年底前淘汰数量超过任务量的40%。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年底前新增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在80%以上。
工业污染防治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各地治污攻坚的重头戏。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通过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加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达标排放等,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日前我市下发的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中,明确指出要持续深化工业企业治理,扎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明确工业企业治理任务。加快铸造行业污染治理,10月底前完成7家铸造企业深度治理;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实施停产治理。加快工业窑炉深度治理,10月底前完成67台工业窑炉深度治理;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实施停产治理。对全市23家轮式砖瓦窑实行停产断电。加快推进燃气燃烧器定制、燃油(含醇基燃料)燃烧器定制、生物质燃烧器定制(含生物质电厂)提标改造,10月底前完成2台燃煤燃烧器定制超低排放改造、35台燃气燃烧器定制低氮改造和9台生物质燃烧器定制超低排放改造,逾期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达标排放是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基本义务和底线要求。在管住工业企业“烟囱”的同时,也要关注每个工序的无组织排放。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10月底前,完成470家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全面实现“五到位、一密闭”。对不达标企业,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依法处罚并实施停产治理。
作为新兴石油化工城市,我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数量多、排放量大,二次源及臭氧污染是困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近年来,我市持续加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全面推进机械、涂装、印刷等行业的源头替代。10月底前,要完成48家工业涂装企业、19家包装印刷企业替代任务。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储输、设备与管线、液面逸散及工艺过程等排放源管控。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要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通风量。10月底前,全市207家石化、涂装、印刷企业建成适宜高效治污设施,248家石化、涂装、印刷、家具制造企业实施“一厂一策”;年底前,清丰县要建成集中涂装中心,替代分散涂装工序。
为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取得实效,10月底前,我市将开展一轮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将有机溶剂使用量较大,存在敞开式作业,或末端治理仅使用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等离子或光催化氧化的企业作为重点,现场检查设施运行、原辅材料消耗、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查阅台账、运行记录、购置发票、危废处置联单等,对设施不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纳入季节性生产调控清单,实施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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