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2021-07-23 04:34:00
山西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2018年7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意见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和汾渭平原4市(晋中、临汾、运城、吕梁)等重点区域为主战场,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重点,以大幅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攻方向,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意见》要求,有效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超低排放)、宜热则热,多能源供暖,确保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同步实施居民生活用煤清洁能源替代。
集中资源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等重点区域散煤治理,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2018年10月底前,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10月底前,县(市)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力争达到60%以上;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及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山区,积极推广洁净焦、洁净煤和其他洁净燃料及高效清洁环保炉具。各地要切实做好调查摸底和确村确户,科学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改造数量、改造方式。加强煤层气(煤矿瓦斯)综合利用,实施生物天然气工程。燃气壁挂炉能效不得低于2级水平。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左右。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4市和汾渭平原4市,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
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加强“禁煤区”建设。2018年10月1日前,11个设区市均要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结合空气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近郊区纳入“禁煤区”范围,实施联片管控。2020年10月1日前县城建成区均要划定为“禁煤区”。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等清 洁能源替代的地区,地方政府应将其划为“禁煤区”。“禁煤区”范围内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储存、销售、燃用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