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碳市场启动在即,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已成为发展的必然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国火电在节能减排方面制定了严苛的目标,将成为我国电力行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战场。 尽管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十三五”电力全行业节能减排的规划文件,但电力行业“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已散现于各个文件,我国电力行业“十三五”节能减排规划已经初步成型。 中电传媒电力数据调查中心梳理发现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提出,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国家自主贡献》提出,203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将比2005年下降60%~65%。 随着《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等文件的逐步落实,我国“十三五”电力行业节能减排发展目标已显现。 近年来,火电在节能减排领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国煤电企业陆续完成《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后,火电节能减排标准也在迅速提高。 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工作方案》要求东、中、西部有条件的燃煤电厂分别在2017年底、2018年底、2020年底钱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样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燃煤机组平均除尘、脱硫、脱硝分别达到99.95%、98%、85%以上。保守估计,我国的电力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将由2015年的40万吨、300万吨、250万吨下降到2020年的20万吨以下、100万吨以下、100万吨以下。 我国电煤占煤炭消费量的比例远远低于国际平均值。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造成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严重的大气污染挑战。从世界煤炭消费结构上看,美国电煤占到了煤炭消费比重的93%,欧盟为82%,加拿大为87%,德国为86%,世界各国电煤占煤炭消费总量比例均值为78%,远高于我国的50%。《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提出,2020年,我国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将会提升到60%以上。 同时,我国高效燃煤机组由于利用小时数偏低,大容量、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频繁参与调峰,不能在最佳工作状态下运行,能效优势难以得到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二氧化碳以及污染物的排放。 其次,当前我国实施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标准,其中,烟尘超低排放限值10毫克/立方米,甚至比部分检测仪器的误差还小,这对检测设备提出了巨大挑战,而很多电厂存在监测仪器配套不足、精度不够的问题。 另外,在环保数据核查统计中,也存在统计标准、计算方法不统一的情况。有的电厂用的是在线监测系统的实时监测数据,有的则采用物料衡算或者排放系数法估算数据,从而造成数据之间差异较大,难以反映电厂真实的排放水平。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通过《巴黎协定》,首先,我国当前急需以低碳发展为统领,全面梳理能源、电力与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建立统一的法规体系,我国电力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着从煤电常规污染物控制、能效控制转变到二氧化碳为主体的控制思路上来,将二氧化碳作为电力转型的核心问题加以管理。 另外,我国还需要加快理顺电价形成机制,既要鼓励清洁能源发展,适应分布式能源、智能电网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反映电力减排成本,真实反映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代价。科学合理的电价制度,也成为电力节能减排目标完成的重要支撑。 最后,我国还需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对新建火电厂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对存量项目要发挥碳排交易市场的促进作用,但是要避免一刀切和过度浪费,碳交易市场应尽量避免多重市场的交叉重复。 在当前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下,良好的市场机制,使市场主体合理消化节能减排成本,也是电力行业节能减排成功推进的重要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