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燃烧器定制房管理人员职责
1、燃烧器定制房管理人员应熟悉燃烧器定制安全知识,定期检查燃烧器定制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燃烧器定制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工违章作业。
2、执行《劳动法》,对燃烧器定制房的各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
3、组织司炉、水质检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4、参与制订、督促执行燃烧器定制房各项规章制度,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燃烧器定制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燃烧器定制安全指标。
6、为了贯彻燃烧器定制安全管理制度,在使用的燃烧器定制每台必须有“三证”,即《蒸汽燃烧器定制使用登记证》、《燃烧器定制检验证》和《蒸汽燃烧器定制操作证》。
7、督促检查燃烧器定制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
8、解决燃烧器定制房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9、燃烧器定制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燃烧器定制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局燃烧器定制压力容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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