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改委、住建厅、环保厅、农牧厅四部发文,力争2021年甘肃清洁取暖比重达63.8%
至2016年底,甘肃省县级及以上城市总供热面积约3.3亿平方米,其中:集中供热面积为2.35亿平方米、分散采暖面积0.95亿平方米,居民采暖面积约2.8亿平方米、公共建筑采暖面积约0.5亿平方米。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总供热面积约2.5亿平方米,其中热电联产供热面积约占33%,燃煤、燃气
燃烧器定制供热面积约占31%,燃气壁挂炉供热等其他分散采暖方式约占36%。
受资源条件、收入水平、生活习惯等因素影响,甘肃省取暖以燃煤为主,天然气、电、工业余热等为补充。2016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取暖用煤约540万吨(不含热电联产),燃煤取暖面积约1.9亿平方米,占比约57.6%;取暖用天然气约7.1亿立方米,燃气取暖面积约0.3亿平方米;取暖用电约0.3亿千瓦时,电取暖面积约120万平方米。农村居民取暖用能约630万吨标煤。
主要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确保完成气代煤和电代煤150万户以上、争取达到200万户,力争新增大阳能、生物质、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1500万平方米、全省总面积争取达到3000万平方米;
城市城区。优先发展集中供暖,加快发展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到2021年,20蒸吨以下燃煤
燃烧器定制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全部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或其他清洁能源替代。
城郊及县城。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着力推进气代煤、电代煤和各种可再生能源供暖。到2021年,10蒸吨以下燃煤
燃烧器定制全部拆除;力争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有条件的地区清洁集中供热延伸覆盖20%左右。
农村地区。优先利用生物质、大阳能、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农房节能改建启动示范,节能取暖设施得到推广。到2021年,农村取暖能源消费结构趋于优化,取暖效率明显提升,基本形成洁净煤、秸杆固化炭化燃料、大阳能、沼气和生物天然气、电能互为补充的能源供给和消费新格局。
肃省天然气情况
甘肃省已探明天然气地质储量约574亿立方米。省内实现天然气大规模利用的城市主要是河西五市、兰州市、平凉市、庆阳市,所用天然气主要由涩宁兰、西气东输等管道提供,2017年全省年天然气利用量为26亿立方米。另外,庆阳煤田煤层气储量丰富,但还未进行规模化开采。
要进行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各市州要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推进“煤改气”,应根据具有法律约束的供气协议制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加快集中供热区调峰和应急热源天然气改造。要综合气源和电价承受能力,在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建筑群、小区,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在城乡结合部,结合限煤区范围设立,各市州要按照“宜管则管、宜罐则罐”原则,加快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CNG点对点气化装置布局,建设燃气
燃烧器定制房、燃气壁挂炉等供暖设施。
各市州要统筹经济发展速度和消费承受能力,以发展条件较好的县城为重点,加快天然气管网配套建设,综合利用管道气、LNG、CNG、非常规天然气和煤层气等多种气源,推广燃气壁挂炉等。在具备管道天然气、LNG、CNG供气条件的市州率先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积极做好工业余热回收供热。
各市州要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的工业企业,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等方式,或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开展工业余热供暖试点,实现向邻近居民供热,论证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同时,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工业园区能源梯级利用式供热。
完善“煤改气”气价政策。各市州要统筹运用各种方式,综合降低清洁供暖用气成本。要明确“煤改气”门站价格政策,完善销售价格政策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对采暖用气单独制定阶梯价格制度。
2018年7月27日-29日中国(甘肃)国际暖通展览会在甘肃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响应国家绿色节能发展战略,传统暖通设备供应商、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等纷纷举起“节能、高效”的大旗,主推产品上更多体现个性化和系统化的特点,同时兼具智能化市场发展趋势。
甘肃具备暖通行业发展的最佳条件,冬季时间长,市场需求量巨大。甘肃作为“一带一路”经济核心区,近年来与中亚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暖通行业的发展有望借助“一带一路”走出国门,拓展国际市场。德国大赫、法国同新、广州同益、艾尔特、安徽万鼎等企业将携最新技术产品亮相。
内容来源:新疆北展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