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示
燃烧器定制大气标准(意见稿),火电、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也适用!
5月8日,陕西省环保厅公示了 《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这项标准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电站
燃烧器定制、燃气轮机组,各种容量的工业
燃烧器定制、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
在国家标准体系中,《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只适用于65t/h以下的各种
燃烧器定制,对于65t/h以上的
燃烧器定制是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陕西的这项
燃烧器定制标准,相当于是综合了两项国家标准的升级。
《意见稿》显示,电站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关中地区的工业燃煤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超低排放限值(颗粒物、SO2、NOx限值分别为:10、35、50毫克/立方米);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的颗粒物、SO2、NOx限值执行20、30、150毫克/立方米。
全文如下:
前言为加强对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首次发布。本标准将根据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本标准是全省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当国家标准严于本标准时,或者经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时,均按照更严的标准执行。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指标以及
燃烧器定制排放控制要求执行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西热
燃烧器定制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分别规定了电站
燃烧器定制和工业
燃烧器定制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等要求。本标准电站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电站
燃烧器定制和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使用煤矸石、生物质、油页岩、石油焦、污泥等燃料的电站
燃烧器定制执行本标准燃煤电站
燃烧器定制排放限值。本标准工业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适用于各种容量的工业
燃烧器定制。使用型煤、水煤浆、煤矸石、兰炭、石油焦、油页岩等燃料的
燃烧器定制执行燃煤
燃烧器定制排放限值。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
燃烧器定制执行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排放限值。醇醚燃料(如甲醇、乙醇、二甲醚等)
燃烧器定制执行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排放限值。油气两用
燃烧器定制以及混合燃料
燃烧器定制按燃料种类执行较严排放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
燃烧器定制。本标准适用于在用
燃烧器定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
燃烧器定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T2900.48-2008电工名词术语
燃烧器定制GB5468
燃烧器定制烟尘测试方法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543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6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燃烧器定制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热能加热热水或其他工质,以生产规定参数(温度,压力)和品质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的设备。
3.2电站
燃烧器定制生产的蒸汽(水蒸气)主要用于发电的
燃烧器定制。
3.3工业
燃烧器定制指生产的蒸汽、热水或其他工质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的
燃烧器定制。
3.4新建和在用
燃烧器定制新建
燃烧器定制: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
燃烧器定制建设项目。在用
燃烧器定制: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
燃烧器定制。
3.5生物质成型燃料以草本植物或木本植物为原料,经过机械加工成型,具有规则形状和一定尺寸的燃料产品。
3.6生物质燃气以农作物秸秆、林木废弃物、食用菌渣、禽畜粪便、污水污泥等含有生物质体的物质为原料,在高温下,生物质体热解或者气化分解产生的一种可燃性气体。
3.7氧含量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8关中地区指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3.9陕北、陕南地区陕北地区:指延安市和榆林市所辖的行政区域。陕南地区:指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所辖的行政区域。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电站
燃烧器定制(1)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关中地区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陕北、陕南地区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2)30万千瓦以下火电机组: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2工业
燃烧器定制
4.2.1燃煤
燃烧器定制(1)关中地区:新建燃煤
燃烧器定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2)陕北、陕南地区:新建燃煤
燃烧器定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燃煤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限值。
4.2.2燃气
燃烧器定制(1)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关中地区:2017年5月22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表4括号外排放限值。2017年5月22日之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表4括号内排放限值。陕北、陕南地区:在用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括号外排放限值。新建天然气
燃烧器定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括号内排放限值。(2)生物质燃气
燃烧器定制、其他燃气
燃烧器定制:新建
燃烧器定制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表4规定的排放限值。
4.2.3燃油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5月1日起,燃油
燃烧器定制执行表5规定的排放限值。
4.2.4 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自2019年5月1日起,生物质
燃烧器定制执行表6规定的排放限值。
4.2.5不同时段建设的
燃烧器定制,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的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个时段限值中最严格的排放限值。
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本标准
燃烧器定制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按照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国家发布的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如适用性满足要求,同样适用于本标准相应污染物的测定。监测
燃烧器定制颗粒物及气体污染物排放时,
燃烧器定制负荷应符合GB5468的规定;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的监测采样按GB5468、GB/T16157或HJ/T397规定执行;对于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应按照HJ/T373的要求进行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5.1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办法实测的
燃烧器定制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浓度,应按照公式(1)进行大气污染物浓度折算,将实测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折算为基准氧含量排放浓度。基准氧含量按照表7的规定执行。
5.2监测方法监测方法见表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整理自(陕西省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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