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
燃烧器定制反事故技术措施一、防止空气预热器烧毁技术措施
1.1空气预热器投运前,空气预热器蒸汽吹灰系统应调试完毕,并经试验可用;
1.2 空气预热器水冲洗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通水试验,水量充足,水压0.38~0.52MPa;
1.3空气预热器消防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可以正常使用;
1.4 空气预热器投运前,联锁试验合格,主电机跳闸后能联启备用电机;
1.5空气预热器各声、光报警、转子停转、电控柜失电、火灾信号等热工信号经调试可用;
1.6 在首次点火前和空预器及其附近烟道检修后必须对空预器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以防竹跳板、彩条布等可燃物遗留在烟道内造成空气预热器着火;
1.7 全燃油期间,注意观察油枪雾化情况,发现雾化不好应及时处理,防止空预器积油;
1.8 在投粉初期和油煤混烧期间应加强煤粉着火情况监视,保证煤粉可靠着火、燃尽,发现煤火检不稳定现象及时进行燃烧调整,避免未燃尽的煤粉积存在空预器换热元件和烟道内;
1.9 发现投运油枪、火嘴火检信号丧失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退出对应油枪和火嘴运行,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强制油、煤火检信号;
1.10在
燃烧器定制点火吹管阶段结束后和整套启动阶段停炉消缺期间,须安排专人对空气预热器换热元件、烟道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积油、积粉严重时必须进行清理;
1.11 运行时,注意监视尾部各段烟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若确认空预器发生二次燃烧,应立即手动MFT灭火停炉,并作如下处理:停送、引风机,关闭风机出入口挡板,关闭空气预热器烟风入口挡板,隔绝空气;保持空气预热器运行,投入消防水;
1.12 空气预热器吹灰汽源要求蒸汽阀前蒸汽压力>0.8MPa,温度>150℃;
1.13 试运期间,启停频繁,常有不完全燃烧产物积聚于受热面上,为防止可燃物达到燃点,引起预热器着火,需及时清除积灰,从点火到全停油期间,蒸汽吹灰器应连续运行。
二、防止
燃烧器定制灭火、放炮技术措施2.1 设备要求:
2.1.1确保动力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
2.1.2仪表控制电源工作可靠,备用电源能及时投入;
2.1.3装设大量程炉膛负压表(±5000Pa),且炉膛负压保护装置能可靠投入;
2.1.4炉膛出口氧量表准确可靠;
2.1.5 FSSS
燃烧器定制燃烧管理系统调试完毕,工作可靠。试运期间,必须正常投入使用;
2.1.6 MFT功能试验合格,保护动作正确,燃油速断阀工作可靠。
2.2 运行中注意事项
2.2.1加强运行监督,密切注意汽温、汽压、蒸汽流量、炉膛负压和烟气中氧量等参数的变化,保证燃油及煤粉的供应稳定均匀;
2.2.2在协调控制系统未能正常投入时,应加强与汽机、电气联系,避免出现负荷大幅度波动;
2.2.3
燃烧器定制点火后,应经常检查油枪,要求不漏油,不滴油,油压正常,并注意保持油枪喷头的通畅,确保油枪雾化良好;
2.2.4炉膛温度较低时,应缓慢增加燃料,提高燃烬率,严格控制升压速率,防止因投入过多燃料而导致燃烧不完全甚至积粉积油;
2.2.5
燃烧器定制点火后,按运行规程要求,及时进行吹灰,防止受热面结焦;
2.2.6只有当热风温度在微油点火模式下大于180℃、正常点火模式下大于200℃时,才能向炉内投入煤粉;
2.2.7运行过程中,严格控制炉膛负压;
2.2.8投油枪时,如不着火,应立即停止进油,按规定通风吹扫后,方可重新点火投油;
2.2.9为确保煤粉
燃烧器定制稳定燃烧和安全启动,点火油枪在对应的煤粉
燃烧器定制投运和切除前应投入运行。
2.2.10当
燃烧器定制负荷较低,开始出现炉内燃烧不稳时,应根据情况投入油枪助燃;
2.2.11一旦发现炉膛灭火后,应立即停止向炉内继续输送燃料,停止制粉系统,并立即进行通风吹扫,禁止利用炉内余热投油爆燃。
三、防止
燃烧器定制爆管技术措施
3.1
燃烧器定制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电站
燃烧器定制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及其它相关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性能检验,所有制造和安装缺陷及时发现和消除;
3.2
燃烧器定制点火时,要注意炉内受热面受热均匀,防止因膨胀不均拉伤管子;
3.3 升温、升压和加负荷过程严格按照
燃烧器定制厂的启动曲线进行,制粉系统(即火嘴)要平稳投入,禁止短时间内大量增减燃料量;
3.4 启动初期要注意过热器、再热器的冷却,开启各部疏水,待投入高低压旁路,过热器、再热器有压力后,再关闭各疏水,确保有足够蒸汽冷却受热面;为保护再热器,在汽机冲转前,炉膛出口烟气温度≯538℃;;
3.5 保持炉内燃烧稳定,及时调整燃烧配风,使炉膛出口两侧烟温差≯50℃,汽温偏差≯15℃;
3.6 直流状态下,过热器的蒸汽温度是由水/煤比和两级喷水减温来控制,用水/煤比作粗调,一、二级减温作细调,增加燃料过程适当提高水/煤比,降低中间点温度(后包墙出口集箱蒸汽温度),控制高温过热器出口汽温不超过576℃;
3.7 以烟气挡板作为再热汽主要调节手段,在冷再管道上布置的喷水减温器作为事故紧急状态下备用;
3.8 在机组启动后联系汽机尽早投入高加(可能的话最好采取高加随机投运的方式),提高给水温度,以利于汽温调节,防止超温和汽温剧烈波动;
3.9 严密监视各段管壁温度,发现超温情况及时处理,各段壁温控制值严格按照
燃烧器定制厂壁温计算书要求,并在DCS上设置报警。
3.10 按要求及时投入蒸汽吹灰器,在运行中不断优化吹灰,提高吹灰效果,同时加强吹灰器检查,防止受热面吹坏事故;
3.11 防止受热面结焦,运行人员经常检查炉膛结焦情况,发现大块结焦要及时清除,防止上部大块焦渣落下砸坏水冷壁管。
四、防止
燃烧器定制缺水、蒸汽带水技术措施
4.1 在
燃烧器定制点火前,贮水箱和汽水分离器水位计能正常投入使用;
4.2 运行人员应熟悉水位计的原理和投入操作;
4.3 给水自动调节装置、贮水箱水位自动装置均应在
燃烧器定制启动初期调试好,并在试运中投入使用;
4.4 汽机启动后,要防止汽温度急剧波动,严防蒸汽带水;当
燃烧器定制负荷<15%MCR时,原则上不投用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
4.5 直流状态下,应控制好煤水比和中间点温度,保证中间点温度大于饱和温度10~25℃;
4.6 密切注意给水流量与蒸汽流量的变化,如发现两者差值过大,应查明原因;
4.7 两台给水泵并列运行调整转速时,应保证给水泵出力基本平衡,防止偏差大而抢水,造成给水流量大幅度波动;
4.8 当运行工况剧变时,如风机或磨煤机故障跳闸,应将给水由自动切换为手动,根据煤水比和中间点温度迅速降低给水流量,以防蒸汽带水;
4.9
燃烧器定制启动后应投入给水流量低保护,该保护未经试运指挥部同意不允许退出。
五、防止
燃烧器定制尾部再燃烧技术措施
5.1 按油枪设计要求调整好油压,并确保油枪雾化良好,投油枪时应派专人检查油枪着火情况,发现油枪熄火或雾化较差时,应及时停止该油枪的运行,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好后,再投油点火;
5.2 柴油质量合格,维持炉前油温>15℃,防止油路堵塞,减少油质粘度;
5.3 油枪着火后,注意观察燃烧情况,及时合理地调整二次风风压,确保油枪着火稳定,无闪烁现象,不冒黑烟;
燃烧器定制中心风打开、二次风挡板开大,以保证启动油枪风量的需要;
5.4 保持设计煤粉细度R90为6%左右,提高煤粉燃烬率;
5.5 合理配风,控制省煤器出口氧量在2.5~3.5%范围内;
5.6 运行期间,适当增加吹灰次数,防止可燃物积聚;
5.7
燃烧器定制灭火后,应及时停止燃料供给,并保证足够通风时间;
5.8 监视尾部烟温变化,如发生二次燃烧,须紧急停炉,停止送、引、一次风机运行,用消防水进行灭火,空气预热器应继续运行,引风机停止后应进行盘车,以防主轴变形弯曲;加强
燃烧器定制上水放水操作,保护省煤器安全;
5.9 当确认尾部燃烧熄灭,方可启动引风机,缓慢开大动叶角度,抽出烟道内蒸汽和烟气,再进行充分的通风冷却,当确认空气预热器没有烧坏后,才能按
燃烧器定制启动步骤重新点火。
六、防火技术措施
6.1
燃烧器定制工作场地清除干净,无可燃、易爆物质存放;
6.2 严格控制磨煤机出口温度不超过规定值,加强温度监视,防止煤粉爆燃。
6.3 加强制粉系统巡视,发现漏粉应及时消除;
6.4 磨煤机密封风压保护可靠,运行中加强磨煤机密封风压监视,防止磨煤机密封风压低而漏粉;
6.5 严格监视各磨煤机总风量和一次风管风压,防止一次风管堵粉、燃烧;
6.6 经常检查炉膛是否结焦,如结焦严重,应加强燃烧调整,并及时除焦,防止因结焦而堵塞喷口,烧坏火嘴、油枪;
6.7 严格控制炉膛负压,防止因炉膛正压,火焰喷出引燃电缆、易燃金属等而发生起火事故;
6.8 加强燃油系统,特别是炉前油系统的监视,一旦发现油枪、管道、阀门等处漏油、渗油,应立即进行处理,并把漏油清理干净;
6.9 投运或停退油枪时,应进行监督,防止发生误操作;
6.10 启动调试前,
燃烧器定制消防水系统全部安装完毕,并能正常投运;
6.11
燃烧器定制各个场地应配备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运行、调试人员应能熟悉各种消防设备的操作,一旦发现起火,能及时扑灭。
内容来源:大恺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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